法國巴黎法院裁定道達爾能源必須揭露該公司產品與氣候風險相關之碳排放

法國巴黎法院於週四裁定,化石燃料巨擘道達爾能源(TotalEnergies)未履行其法定的氣候盡職調查義務,應負相關法律責任。本案由法國多個地方政府聯合五個公民社會組織共同提起訴訟,主張道達爾能源在已有充分且無可爭辯的科學證據證實石油與天然氣(與煤炭同為導致氣候變遷的主要化石燃料)對全球氣候造成重大衝擊的情況下,仍持續擴張油氣開採與生產業務。總部位於法國的道達爾能源為全球六大國際石油公司之一,也是全球歷史累積溫室氣體排放量前二十大企業之一。

原告進一步指出,道達爾能源的經營策略違反法國2017年《企業警戒義務法》所規定的企業盡職調查責任。該法要求大型法國企業制定、公開並落實「警戒計畫」,針對企業本身、子公司及供應鏈可能造成的人權侵害、公共衛生風險及環境破壞進行風險辨識,並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若企業忽視或提出內容不足的警戒計畫,法院有權介入並發布禁制令要求改善,甚至可對其處以高額罰金。

本案也是法國法院首次直接適用該法,審理企業在氣候變遷議題上的法律責任。在週四的判決中巴黎法院認定,道達爾能源對其石油及天然氣產品燃燒後所產生的排放具有一定影響力,也就是消費者使用產品所產生的範疇三排放。範疇三排放約占道達爾能源整體碳足跡的91%,但該公司長期主張,這部分排放完全取決於消費者的使用行為,因此企業本身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法院則明確表示:「企業因其營運活動可能造成或加劇的氣候風險及其影響,均屬《企業警戒義務法》規範範圍。」法院命令道達爾能源須於六個月內修訂其氣候警戒計畫,正式納入範疇三排放,並提出適當措施降低氣候風險,同時將案件排定於2027年1月21日再次開庭審查。若未依限完成改善,公司將再次被認定違法。此案也成為全球首宗由法院正式建立企業減碳計畫司法監督機制的案例。此外,法院裁定道達爾能源須向每位原告支付2萬歐元(約2.27萬美元)訴訟費用。

此次判決被視為巴黎市政府及環保團體對於道達爾能源應負擔其對於氣候暖化議題責任的一部分勝利。法院並未進一步要求公司停止或限制新的化石燃料開發計畫,也未列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具體減產措施。事實上,巴黎法院去年亦曾裁定,道達爾能源在宣傳其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及「碳中和」承諾時,對消費者具有誤導之嫌,構成「漂綠」之行為。該判決也是全球首宗針對石油產業淨零宣稱所作出的漂綠司法裁決。

儘管道達爾能源持續將自身定位為「能源轉型的重要推動者」,但公司目前規劃至2030年前,每年將油氣產量提高約3%,且至少三分之二的投資仍投入化石燃料相關業務。這項發展方向與國際科學界普遍共識相違背。根據相關研究,若要將全球升溫控制在《巴黎協定》1.5°C目標範圍內,停止開發新的油氣田已是達成淨零排放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

此次判決發布之際,歐洲正遭遇破紀錄熱浪侵襲。科學家指出,若非氣候變遷影響,這波極端高溫事件幾乎「不可能發生」。最新研究亦顯示,全球大型化石燃料及水泥生產企業,在本世紀全球數百起極端熱浪事件中,都對高溫強度產生了直接影響。

提起本案訴訟的三個法國公民團體——Sherpa、Notre Affaire à Tous及France Nature Environnement——於聯合聲明中表示:「在這波前所未見的熱浪期間,這項判決具有重要意義。對抗氣候變遷,就是為我們的日常生活爭取一個仍然適合居住的未來。跨國企業,尤其是像道達爾能源這樣的石油與天然氣公司,必須承擔其應有責任,保護我們的家人、珍視的土地,以及最容易受到氣候變遷衝擊的群體。」

近年來,全球針對企業,特別是化石燃料公司的氣候訴訟案件持續增加,訴訟內容涵蓋企業對氣候損害的責任、漂綠行為,以及未妥善管理氣候風險等議題,反映國際間已將綠色環保議題從民間倡議更落實至司法層面,使國家法律逐漸成為推動企業氣候治理的重要力量。

圖片、資料來源:Eart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