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確立氣候與生物多樣性峰會談判立場,強調多邊合作

歐盟理事會於10月12日通過兩份結論文件,確立歐盟參與第31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31)及第17屆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7)的主要談判立場。理事會強調應以多邊合作及科學證據為基礎,將既有國際氣候與生物多樣性承諾轉化為具體成果,並在聯合國架構下深化國際合作。

在COP31議題方面,歐盟呼籲加速落實《巴黎協定》及各國自主貢獻(NDCs),並敦促尚未提交承諾的國家儘速完成。雖然理事會承認全球升溫可能暫時超過1.5°C目標,仍主張採取緊急行動,避免額外升溫,並逐步重返符合1.5°C的升溫路徑。此外,歐盟亦將推動首輪全球盤點成果,包括逐步擺脫化石燃料及加速潔淨電力轉型。

理事會將氣候減緩與調適視為相輔相成的政策方向,並認為氣候韌性是維持社會及經濟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礎。歐盟同時重申聯合國氣候談判機制的重要性,期望各國將既有承諾轉化為實際行動。COP31預定於11月9日至20日在土耳其安塔利亞舉行,屆時將進一步討論全球減碳努力及第二輪全球盤點的政策方向。

在COP17方面,歐盟則聚焦《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執行進度,包括2030年前保護至少30%陸域與海域的目標。理事會支持擴大公私部門對生物多樣性保育的資金投入,並探索高誠信自然信用等創新融資方式。COP17預定於10月19日至30日在亞美尼亞葉里溫舉行,各國將在會議中檢視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執行進度。

原始資料來源:Report、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