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原本要求企業在其供應鏈中處理環境與人權風險;數個月以來,來自企業界以及包括美國與卡達在內的政府持續施壓,要求放寬規定。最終歐盟各會員國2月24日決定批准放寬規則。
歐盟在會議上通過決議,削弱目前大多數受規範企業所適用的規則。此舉是回應部分產業的批評,他們認為歐盟繁瑣的行政流程與嚴格監管削弱產業競爭力。然而,較為寬鬆的法律也讓環保倡議者及部分投資人感到失望,認為這將使辨識真正的永續企業變得更加困難。
根據修訂內容,歐盟將《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的適用範圍,限制於僅涵蓋規模最大的歐盟企業,即員工超過5,000人且年營業額達15億歐元以上的公司。同樣規則也將適用於在歐盟境內營業額超過上述門檻的外國企業。若違規,企業可能面臨最高相當於其全球淨營業額3%的罰款。此外,歐盟也將企業遵守CSDDD的期限延後從原本的2027年延至2029年年中,並刪除要求企業制定氣候變遷轉型計畫的規定。
圖片、資料來源:Reut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