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頒布第29/2026/ND-CP號法令,規範國內碳交易所,正式建立碳交易市所的組織與運作法律框架。重點內容包括:溫室氣體排放配額與合格碳權的註冊;所有權移轉、保管、交易與結算;碳交易所的主管機關與相關組織的職責;申報與資訊揭露的相關要求。
適用對象包括:越南證券存託與結算公司(VSDC)、越南證券交易所(VNX)、河內證券交易所(HNX)。同時也適用於依《環境保護法》參與國內碳市場的機關與組織,以及所有涉及溫室氣體排放配額與碳權營運、註冊與結算的法人與個人。根據新制度,所有溫室氣體排放配額與碳權,必須先集中登錄於農業與環境部的國家註冊系統,才可以在國內交易所交易。
碳交易所試點將持續至2028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不收取交易服務費,越南政府規劃之後將於2029年1月1日正式全面商業化運作。
圖片、資料來源:VN Econom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