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成為首個與新加坡完成碳交易協議的東南亞國家,為新加坡購買在泰國產生的碳權鋪路,允許新加坡政府或需繳納碳稅的企業購買泰國合格碳權,用以抵消部分溫室氣體排放。這是新加坡迄今簽署的第八份協議。此前新加坡已和七個國家簽署類似協議,包括:巴布亞紐幾內亞、迦納、不丹、秘魯、智利、盧安達與巴拉圭。
新加坡只能從簽有協議的國家購買碳權,才可以用於抵消國家排放。購買主體可以是新加坡政府,也可以是需繳納碳稅的大型排放者,碳權最多可以用來抵消5% 的應稅排放量。新加坡估計,2021至2030年間,每年將使用約250 萬噸的高品質碳權來抵消排放。
今年 2 月,新加坡已向聯合國提交其最新國家自定貢獻目標:到 2035 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4,500 萬至5,000 萬噸之間,長期目標則是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
圖片、資料來源:The Strait ti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