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超級基金法案》要求 #大型石油企業 需要對它們造成的環境損害承擔責任,25年內將被要求支付共 #750億美元‼️
紐約州長Kathy Hochul於2024年12月26(四)簽署了《氣候變遷超級基金法案》( Climate Change Superfund Act),這是一項全國領先的立法,將啟動現有聯邦和州超級基金法所例證的污染者付費模式。
《氣候變遷超級基金法》以現有的州和聯邦超級基金法(要求污染者為有毒廢物傾倒清理提供資金)為參考,要求石油巨頭氣候污染者對其造成的 #環境損害承擔經濟責任,頂級大型石油公司將被要求在 #25年內總共支付750億美元。
根據許多經濟學家的說法,包括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約瑟夫·史蒂格利茨和紐約大學法學院政策誠信研究所的分析,這些 #成本不會落在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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